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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30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公告信息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23

  
项目概况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0-01810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
最高限价(%):9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注:关于满意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3日13时00分至2026年07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联系人务必写清联系方式,姓名和手机号码(用于开标现场咨询及评审过程澄清等),如已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但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时限内未解密,且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网上报名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未成功联系到供应商,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3、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前15分钟内供应须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开标时间到达后自行解密投标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温馨提示: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清晰度和盖章签字完整,确保能够清晰可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因电子版投标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或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 本溪市溪湖区彩北社区育仁街5号
联系方式:024-45980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024-43210676
邮箱地址:25894353@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鑫丰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6009909100036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女士
电  话:024-4321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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