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沽源县教育局公开采购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 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S-2026-01
项目名称:沽源县教育局公开采购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44400
最高限价(如有):8044400.00
采购需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采购专业保安服务,以达到中小学安全防范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采购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 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在线开启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5、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内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剩余部分按0.45%收取,三部分累加计费。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8、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9、质疑渠道:河北宏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永伟,联系电话:0313-5905455;沽源县教育局,联系人:田盛,联系电话:0313-5812541 。投诉渠道:沽源县财政局采购办,通讯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路393号,电话:0313-5828015。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沽源县教育局
地 址:沽源县平定堡镇人民中街116号
联系方式:0313-5812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宏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纬一东路东盛苑小区六号楼二单元101
联系方式:0313-5905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永伟
电 话:0313-5905455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