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危险物品处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06-F3307
项目名称:危险物品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场地内裸露地表以上、隐匿或嵌入地面的危险物品进行处置。招标控制价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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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无港澳台背景。(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供应商未在“军队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禁入处罚期内;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供应商在开标截止前,应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七)供应商应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资质,并保证在服务期间。参与排爆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爆破工程人员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方式:申领方式及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材料格式详见附件)。申领方式为现场报名领取,申领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书面声明;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无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8.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且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和书面承诺; 9.开标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承诺书; 10.《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资质,参与排爆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爆破工程人员许可证。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何先生0311-66736357、郑先生0311-66736361、罗先生0311-66736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E座801室
联系方式:白云聪 0311-87018305/13933087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聪
电 话: 0311-87018305/1393308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