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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了!设计采用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住建厅检查发现防水层未做
2020年09月10日    阅读量:2140     新闻来源:浙江住建厅官网    |  投稿

导语

日前,浙江住建厅通报了最新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某地产项目地下车库底板及地面(用于架空汽车库无结构底板部分)设计采用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检查发现防水层未做,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令人惊诧。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厅年度督查检查工作计划,2020年8月11日至21日,由厅领导带队分四个组对全省11个地市开展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涂料在线coatingol.com。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重点为企业和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施工扬尘防控措施情况等。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同时,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在建工程31项(其中商品住宅16项,保障房工程6项,公共建筑9项),总建筑面积293.43万平方米。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均向受检企业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求各地、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责成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进行跟踪复查,限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本次检查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督办通知单30份,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7份,共计反馈检查意见283条。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和我厅有关工作部署,较好履行监管责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被检项目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行为比较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本次检查内容中,工程质量共检查886项,其中,符合723项、不符合163项,符合率81.60%;安全生产共检查1589项,其中,符合1297项、不符合292项,符合率81.62%。工程实体共抽测混凝土构件强度120组,合格率98.33%;楼板厚度104组,合格率95.19%;钢筋保护层厚度732点,合格率96.99%;楼层层高41组,合格率100%;砼截面尺寸83组,合格率100%。起重机械共抽查塔吊32台、施工升降机9台、物料提升机4台,责令停止使用塔吊6台、物料提升机1台。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部分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不够到位,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不够有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成效尚不明显;特别是对危大工程风险管控和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管仍不够到位,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罚曝光力度不足,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的情况。


(二)受检工程企业、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质量方面:一是工程实体质量通病尚未根除。一些项目构造柱植筋、钢筋位置偏位较大、钢筋绑扎不规范,局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不合格;部分构件混凝土存在夹渣、蜂窝、露筋等缺陷,个别构件砼回弹值偏低;个别项目进场材料无出厂合格证、未见材料复试报告;混凝土试块标养室管理混乱情况较为突出,部分项目养护环境不符合要求,试块制作、养护不规范;二是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仍不规范。部分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水平不高,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企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未真正落地;样板引路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专项施工方案及监理实施细则编制针对性不强,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一是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依然较多。支模架、脚手架和高处作业独立平台等搭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较为普遍;临时用电管理薄弱,配电箱设置、电线接线不规范问题突出;预留洞口、临边防护仍不到位。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依然较多,部分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存在防脱绳、限位、超载报警等安全装置失效等隐患,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重视,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楼层消火栓水枪、水带缺失,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等问题;部分项目存在道路未硬化、物料裸土未覆盖、围挡破损等施工扬尘“6个100%”措施不到位等情况。二是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落实。部分参建单位和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项目安全管控不力,特别是企业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危大工程的风险管控等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管控不到位,对现场危险源未进行有效识别;个别项目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等流于形式。


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桐庐富春未来城1号地块项目一期。建设单位:杭州桐恒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立志;监理单位: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周锁根。

主要违规事实:一是钢筋接头连接方式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12#楼剪力墙边缘构件(柱)等拉筋基本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二是13#楼施工升降机底架未固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案例二:瓯海中心西单位A-01地块城中村改造安置工程。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强;监理单位: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栾中。

主要违规事实:一是3#楼支模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二是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未按照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进行危大工程管理。三是3#楼15楼竖向构件、20楼支模架立杆顶部未采用可调支托,16楼悬挑式脚手架锚固钢板和受力报箍设置的楼板厚度小于120mm。


案例三:海盐桂语江南苑项目。建设单位:海盐县科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鑫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耿勇;监理单位:浙江一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丁学强。

主要违规事实:一是混凝土试块标养室环境不符合要求,绝大部分试块无标识,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二是由浙江德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1#塔吊检测报告(编号:DY2019-QZ01-T1387)安装幅度与现场不符,且下支座筋板有明显裂纹但报告中未体现。


案例四:名仕府项目二期。建设单位:湖州市佑成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跃骅;监理单位:宁波创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林立高。

主要违规事实:8#塔吊的塔机出厂年份与备案资料不一致,附墙抱箍螺栓缺防松措施;驾驶室底板锈蚀严重,司机座椅用简易木板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配重连接板配置不齐,小车滑轮组跳槽装置失效;安全监控系统未设置。


案例五:观河盛世府五期项目。建设单位:嵊州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太平;监理单位: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金刚。

主要违规事实:一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桩基施工;二是地下车库底板及地面(用于架空汽车库无结构底板部分)设计采用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现场防水层未做,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案例六: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初中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永康市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永康市第二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邓辉;监理单位: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方国盈。

主要违规事实:一是基坑施工混乱,放坡坡度、表面喷砼施工现状与方案严重不符,南侧边坡塌方严重,东南角边坡松散失稳、深层土体位移监测缺失;二是支模架纵横向扫地杆缺失较多,2#楼二层支模架搭设不规范,与施工方案不符;三是部分钢筋安装质量不达标,部分钢筋原材料质保单不符合要求;四是2#塔吊承台位移严重,西北角边坡塌方;五是5#塔吊塔身标准节螺栓多处锈死或松动;100%力矩绑扎失效,塔帽孔径严重磨损超标,小车电机制动失效,钢丝绳绳夹方向错误;塔吊使用已超过5年,塔机主要构件未做无损检测。


案例七: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建设单位:衢州舜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文学;监理单位:浙江东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小平。

主要违规事实:一是超过8m的高大支模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二是11#楼等支模架纵横水平杆、扫地杆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搭设,且存在立杆未落地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按时限进行整改。全力抓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确保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到位。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复查,逐项销号,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按时限、按标准整改到位。对责令停止使用的起重机械,经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对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要立案查处,约谈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并依法严肃处理,整改处理情况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书面上报我厅。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以点带面,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规范项目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行为;要以更加严格的措施和手段,全力抓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与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建安办〔2020〕5号)要求,对辖区内起重机械开展全面排摸和重点整治。要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质扩面,尽快将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备纳入“智慧工地”系统。要推行建筑起重机械实名制管理,探索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综合服务管理,进一步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防范,落实应急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高温、台风、强降雨、事故多发易发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全面、细致、深入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切实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联系人:张理超,联系电话:0571-8105084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4日


标签:防水涂料辅料与设备工程建筑涂料涂料百科涂装行业资讯装修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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